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穩住經濟大盤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近日,
省財政廳印發通知,推動八個方面二十七條一攬子政策措施落地見效,著力穩增長穩市場主體保就業。
進一步加大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力度
1.進一步擴大政策覆蓋面
繼續落實好制造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生態保護和環境治理業、民航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等6個行業企業的存量留抵稅額全額退還、增量留抵稅額按月全額退還政策。加大對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的幫扶力度,在納稅人自愿申請的基礎上,6月30日前基本完成集中退還存量留抵稅額。從7月1日起,落實批發和零售業,農、林、牧、漁業,住宿和餐飲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教育,衛生和社會工作,文化、體育和娛樂業等7個行業企業存量留抵稅額一次性全額退還、增量留抵稅額按月全額退還政策。
2.對各地落實留抵退稅政策進行兜底補助
省級財政統籌財力50億元左右,加大對各地落實留抵退稅政策的支持力度。對4月起新增執行的留抵退稅政策,需各州(市)、縣(市、區)負擔的退稅資金給予全額兜底補助;對于4月以前原政策的留抵退稅在中央補助基礎上進一步提高對各地補助比例,總體補助比例達到80%以上。
3.著力做好留抵退稅資金專項調度
堅持庫款調度與留抵退稅規模相匹配的原則,將財政部下達的留抵退稅專項資金統一納入專項調度范圍,提升庫款調度頻次和效率,及時撥付到縣區基層,絕不能因為資金問題影響退稅政策落實和出現基層“三?!憋L險。
4.落實中小微企業減稅緩稅政策
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對小微企業“六稅兩費”減按50%征收;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2022年4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征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暫停預繳增值稅。推進落實延緩繳納制造業中小微企業2021年第四季度以及2022年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稅費等措施。
用活用好債券資金助力高質量發展
5.加快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發行使用
一是專項債券資金安排優先保障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確定實施的重點領域和重大項目建設需求,積極支持產業園區基礎設施、城市更新改造、交通基礎設施、水利和文化旅游等重點領域??茖W制定發行計劃,加快剩余專項債券發行,加強與政府債券發行場所和承銷團成員的溝通協調,確保6月底前完成231.88億元新增專項債券發行任務。
二是健全專項債券支出進度通報預警機制和違規使用地方政府專項債券處理處罰機制,對新增專項債券進行周通報,按月對2021年和2022年新增專項債券資金實際支出進度最慢的3個州(市)實施預警,督促各地加快資金支出進度。嚴格專項債券資金使用用途和負面清單,探索建立專項債券穿透式監測機制,進一步加強專項債券資金“借、用、管、還”各環節使用管理。
三是與省發展改革委聯合開展專項債券業務培訓,認真謀劃新型基礎設施、新能源等領域項目,積極探索擴大專項債券支持范圍,指導各地提高專項債券項目儲備申報質量。
全力以赴穩住市場主體
6.加強財政金融協同增效,更好服務實體經濟
一是加大與國家融資擔?;鸷献鳂I務規模。通過資本金補充、擔保費補貼和風險補償等方式,撬動省級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加大單戶1000萬元以下擔保業務規模,擴大面向小微企業和“三農”主體貸款覆蓋面,切實加大與國家融資擔?;鸷献髁Χ?。督促省級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力爭2022年與國家融資擔?;鸷献鳂I務規模達到50億元,2023年達到100億元,2024年達到200億元。
二是省級財政安排補助資金,支持政府性融資擔保業務增量降費。從2022年6月1日起省級財政加大擔保費補助力度,支持省級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實行“零費率”,簡化業務審批流程,提高貸款擔保便利度。省融資擔保公司及其所屬擔保機構對1000萬元以下小微企業和“三農”貸款擔保主體不再收取擔保費,重點加大對“專精特新”企業、創業擔保貸款、文化企業擔保貸款、高原特色農業、綠色產業、科技創新相關項目的支持;省農業融資擔保公司對構建“政銀擔”風險分擔機制的縣(市、區)貸款主體不再收取擔保費,重點加大對種子、糧油、生豬等重要農產品,抗疫、鞏固脫貧攻堅相關項目的支持。支持引導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對符合條件的交通運輸、住宿餐飲、旅游等行業中小微企業提供擔保并降低擔保費,省級財政按降費的50%給予補貼。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及時履行代償義務,推動金融機構盡快放貸,不抽貸、不壓貸、不斷貸。
三是實施鄉村振興再貸款精準支持計劃。省級財政每年安排貼息資金2000萬元,撬動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安排支農再貸款20億元,引導農村合作金融機構擴大鄉村振興領域涉農貸款投放,重點支持國家和省級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推動鄉村振興地區農業高質高效、鄉村宜居宜業、農民富裕富足。
四是加強財政政策、貨幣政策和監管政策協同,從支小支農貸款貼息、支小支農貸款風險補償,以及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涉農業務降費獎補、資本金補充、風險補償等方面,支持地方因地制宜打造普惠金融發展示范區,切實降低中小微企業融資成本。
7.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
一是提高評審優惠幅度和預留采購份額。未預留份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貨物服務采購項目,給予小微企業的價格扣除優惠由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業與小微企業組成聯合體或者大中型企業向小微企業分包的,優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
超過400萬元的工程采購項目中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在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競爭原則和統一質量標準的前提下,2022年下半年面向中小企業的預留份額由30%以上階段性提高至40%以上。
二是降低中小企業交易成本。在昆明、紅河、保山等地開展政府采購全流程電子化交易、信用擔保、合同融資等創新試點,推廣應用銀行保函、保險保函(保單)、擔保保函等保證金繳納收取方式,支持中小企業利用政府采購合同進行融資貸款。禁止向供應商收取電子采購文件費、專家評審費、公證費、貨物服務項目的質量保證金等。
三是加快支付采購合同款項。預算單位應嚴格按規定簽訂政府采購合同,及時足額支付合同款項,不得以機構變動、人員更替、政策調整等理由延遲簽訂合同、驗收和付款;不得將采購文件和合同中未規定的義務作為簽訂合同、驗收和付款的條件,逾期支付的要承擔違約責任。鼓勵預算單位在簽訂合同后即向資信狀況良好、履約能力較強的中小中標(成交)供應商預付不低于30%的合同款項;中小企業提供金融保函的,可以進一步提高預付款比例;鼓勵預算單位適當提高服務類項目的支付頻次,按項目進度支付款項。
8.加大社保優惠政策
在確保社?;鸢踩沙掷m前提下,按規定落實社會保險“降”(降低失業保險費率)、“緩”(緩繳養老、失業、工傷保險費)、“返”(穩崗返還比例提高)、“擴”(招用應屆畢業生給予一次性擴崗補助)、“補”(對受疫情影響的給予一次性留工培訓補助)等系列穩崗紓困政策,做好各項社?;饟芨?,確保待遇按時足額發放。
9.支持創業帶就業
專項安排省級就業補助資金對創業孵化示范基地和創業示范園區按規定給予500萬元、200萬元一次性獎補。支持公共就業服務能力提升示范項目建設,對納入全國示范項目范圍的,省級財政給予5000萬元補助。支持打造“云南過橋米線”、“云南特色小吃”、“云南生態咖啡”、“云南生態茶葉”等云南特色勞務品牌,加大職業培訓力度。
10.支持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
一是實施創新創業“優秀項目庫”制度,對符合條件的獲獎項目給予財政獎補,推薦免費入駐省級孵化平臺?;I措下達資金用于高校畢業生到邊境縣、涉藏縣、市鄉鎮以下基層單位就業學費代償,按本??粕怀^8000元、研究生不超過12000元的標準進行代償。
二是對高校畢業生提供創業擔保貸款貼息,對符合條件的借款人免除反擔保,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的小微企業可按規定申請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給予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不超過3萬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I措下達就業見習資金,提高就業見習補貼標準至每人每月1500元,支持1.5萬名高校畢業生提升就業能力。企業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并參加失業保險的,按每人不超過1500元標準,發放一次性擴崗補助。安排專項資金1800萬元,支持600名大學生創業?;I措下達資金引導支持高校畢業生到云南基層進行支教、支農、支醫、駐村幫扶等,給予每人每年5萬元生活補助。
三是2022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對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等重點群體,從事個體經營的,按規定以每戶每年14400元的限額扣減稅費;企業招用其就業的,按規定以實際招用人數每人每年7800元的定額標準扣減稅費。
11.支持企業吸納就業
鼓勵企業吸納困難人員就業,對吸納城鎮失業1年以上人員、農村脫貧勞動力就業6個月以上的中小微企業,按每人1000元的標準給予企業吸納就業補貼。
12.支持創業擔保貸款擴面增量
在支持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自主創業農民等10類重點群體和吸納重點群體就業的小微企業基礎上,自2022年6月1日起將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交通運輸、餐飲、住宿、旅游等行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以及符合條件的新市民納入創業擔保貸款支持范圍。推動各地簡化貸款審批流程,提高貸款便利度,財政按規定給予貼息獎補支持。支持地方按規定補充創業擔保貸款基金,或由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為符合條件的創業個人和小微企業提供擔保增信。
積極擴大投資和消費
13.推動重大項目加快建設進度
一是加快推動交通基礎設施投資。加快下達中央車輛購置稅收入補助地方資金293億元、民航發展基金8.8億元、政府還貸二級公路取消收費后中央補助資金13.3億元,支持綜合交通建設及民航事業發展;省級財政籌措100億元支持地方高速公路建設運營,安排30億元支持鐵路“建網提速”,統籌34億元支持普通公路養護、6億元支持“四好農村路”建設、3億元支持普通國省道重點項目建設。
二是抓實重大項目要素保障。加大力度爭取中央預算內基建投資,安排省級預算內基建投資50億元和省級新型基礎設施建設專項資金10億元,支持重點投資項目加快建設。配合省級投資主管部門做好中央和省預算內基建投資執行管理,定期調度預算內基建投資執行情況,提高預算內投資執行效率和使用效益,推動盡早形成實物工作量。
14.推進重點水利工程建設
一是統籌中央和省級預算內投資23億元以上,支持加快推進“興水潤滇”戰略實施?;I措安排省級預算內前期工作經費8000萬元以上,支持重大水利項目開展前期工作。多渠道籌集資金支持滇中引水建設提速提質。
二是籌措2022年度中央水利發展資金、中央水利救災資金30億元以上,支持全省開展中小河流治理479公里、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97座、123個縣山洪災害防治等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建設、新建小型水庫10座等。
三是落實九大高原湖泊保護治理資金24億元。安排省級財政資金6.82億元,支持全省開展1466處農村飲水工程維修養護,小型水庫安全運行和抗旱保供水工作,對2021年度省級綠美河湖(美麗河湖)相關州(市)給予獎補。向省水投公司注入資本金15億元,支持開展全省農村供水保障3年專項行動,拉動水利投資93億元。
15.促進汽車消費
一是對購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內單車價格(不含增值稅)不超過30萬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減半征收車輛購置稅。
二是鼓勵開展汽車“以舊換新”促銷活動。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對消費者購買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給予補貼。
16.促進旅游業復蘇提質
一是貫徹落實好《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2022年穩增長的若干政策措施》、《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廳等十二部門關于印發〈云南省關于文旅行業的紓困幫扶措施〉的通知》、《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精準做好疫情防控加快旅游業恢復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等政策措施,統籌安排旅游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約20億元,用于旅游高質量發展、文化旅游行業紓困幫扶、旅游業恢復發展等,對發放文旅消費券和自駕游電子油券、重大文旅項目獎勵、文旅企業新增流動貸款貼息補助、旅游景區門票減免補助、旅行社獎補、旅游演藝企業獎補、創建國家5A級和4A級旅游景區獎補等方面予以支持,待省文化和旅游廳匯總審核后,省財政廳據實及時撥付。
二是研究設立文化旅游產業基金并按照市場化方式運作,省級財政將予以資金支持。
三是統籌相關資金,對各州(市)按標準支持批零住餐企業開展定期核酸檢測發生費用給予一定補助。
支持保障糧食能源安全
17.全力支持糧食能源安全
一是籌措資金124億元以上,支持高標準農田建設,實施耕地地力保護,落實實際種糧農民一次性補貼、實施玉米大豆帶狀復合種植補貼、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政策,支持雜交稻旱種、轉基因玉米試點、打好種業翻身仗,農業防災減災救災及發揮農業信貸擔保作用。
二是安排能源保供財政引導資金5億元,支持煤電運行調節,加強煤炭供給和儲備能力建設。
支持保產業鏈、供應鏈穩定
18.加大民航業紓困支持力度
統籌民航發展基金8億元以上,按規定對符合條件的機場運營給予補貼,對符合條件的民航基礎設施貸款項目給予貼息。積極爭取中央資金,省級與航班起飛港所在地財政籌措地方補貼資金,落實國內客運航班階段性財政補貼政策。落實航線培育省級支持政策,安排資金助力民航業紓困。
19.降低實體經濟成本,減免市場主體房屋租金
一是在年初預算安排5億元省級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的基礎上,再統籌財力增加安排5億元,聚焦“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扶優扶強,促進大中小型企業融通發展;聚焦引導各州(市)安排資金支持當地優勢特色中小微企業發展。對困難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房租、水電氣費予以補助。
二是落實好《云南省國資委等7部門印發關于落實服務業領域困難行業分類實施房租減免政策實施細則的通知》明確的政策措施。按照職能范圍做好減免政策解答,指導、督促省級事業單位、各級財政部門對省內承租國有企業、機關事業單位國有經營性房屋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免房租,其中,2022年列為疫情中高風險區所在縣(市、區)的減免6個月,其他地區減免3個月。簡化減免程序,由單位履行內部程序并簽訂減免協議后立即實施,不需再報資產管理部門審批;落實好減免情況月報匯總反饋制度,及時反饋減免情況及存在問題和困難。2022年為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免租金的房屋業主,免租期間(以減租方式減免租金的可換算成免租期)免征相應出租房產的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20.加大制造業發展支持力度
統籌設立省級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制定資金管理辦法,安排資金5億元,支持制造業重大項目建設、先進制造業集群培育、企業技術改造和創新等關鍵薄弱環節,引導和激發制造業內生發展動力。
21.支持高原特色農業發展
一是對符合條件的農業企業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間的新增貸款,根據行業主管部門審核結果,通過有機農業綠色食品發展專項資金,對實際獲得貸款利率的50%給予貼息,貼息利率不高于5%。鼓勵各地通過自有財力等其他渠道安排貼息資金,貼息比例總和不超過實際貸款利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在2021年1月1日—2022年6月30日期間投資農業種植、養殖、加工和冷鏈物流等農業重點環節的,對符合條件的按實際完成投資額的10%給予一次性獎補。
二是統籌有機農業綠色食品發展專項資金,對咖啡企業獲得國內外具有認證資質的機構綠色認證(包括雨林認證、4C認證等)、有機農產品、農產品地理標志和地理標志保護產品符合相關條件的,省級財政給予認定費用補助。對咖啡園經營企業或合作社綠色、有機種植分別按照100元/畝、200元/畝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補助。
三是安排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5000萬元,重點支持核桃面積大(原則上50萬畝以上)、產量高、產值高的縣(市、區),兼顧部分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以及易地扶貧搬遷重點縣發展核桃產業,針對薄弱環節進行提質增效。
四是安排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6億元,支持各地通過以獎代補、貸款貼息、購買服務、生產獎補激勵、農產品銷售獎補等方式,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專業合作社、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家庭農場、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等市場主體實施聯農帶農富農產業項目,在帶動脫貧人口增收的同時緩解企業經營困難。
切實保障基本民生
22.完善農業轉移人口支持政策
一是安排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4億元,支持各地通過發放一次性交通補助、勞務補助、吸納就業獎補、安排公益崗位、開展生產經營和勞動技能培訓、實施以工代賑和“雨露計劃”等方式,支持脫貧人口(含監測幫扶對象)穩崗就業。
二是修訂完善云南省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財政獎勵資金管理辦法,加大對新增落戶人口的獎勵和對隨遷子女義務教育的支持力度,給予吸納農業轉移人口特別是跨區域落戶人口較多、城鎮化水平較高、提供基本公共服務成本較高及財政較困難的地區傾斜支持。
23.兜牢民生底線
一是籌措下達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125億元以上,通過財政資金直達機制,及時足額發放到需要幫助救助的群眾手中。當物價漲幅達到規定條件時,落實好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達到條件后及時啟動足額發放補貼,保障低收入群體基本生活?;I措下達疫情防控資金不低于15億元,支持邊境地區高效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
二是省級財政安排2000萬元冬春救助資金,10000萬元防災減災救災專項資金,統籌用于應急救災物資儲備及防災減災相關工作。
完善工作機制
24.落實過緊日子要求
在省級部門公用經費年初預算按10%的比例統一壓減的基礎上,再按5%的比例壓縮,將資金用于支持穩市場主體保就業;各州(市)、縣(市、區)也要按5%的比例壓縮年初預算公用經費用于支持穩市場主體保就業。
25.盤活存量資金加快預算執行
在提高轉移支付資金的分配和下達效率的同時,加快支出預算執行進度,加大結轉結余資金消化力度,強化預算執行結果運用,將預算安排與預算執行結果掛鉤。對結轉結余資金進行分類清理,結余資金和連續2年未使用完畢的資金,一律收回財政部門,統籌用于經濟社會發展急需支持的領域。對財政存量資金情況,動態跟蹤監控分析,進一步加大財政存量資金清理盤活力度,實現存量資金清理工作常態化。
26.強化庫款管理
建立健全轉移支付資金調度機制,強化財政資金調度管理,扎實做好直達資金常態化調度工作,對疫情防控及救災等專項資金及時調度,切實保障重點支出需要。在特殊時點適當增加庫款調度頻次,切實保障基層人員工資、疫情防控、社會救助幫扶等民生領域資金及時足額撥付到位,兜牢兜實基層“三?!钡拙€。充分利用信息手段,將庫款監測納入財政資金監測平臺,加大財政庫款監測預警及分析力度,強化對縣級工資支付保障的風險評估和預警提示,著力提升庫款保障能力。
27.強化跟蹤問效
各級財政部門要堅持系統觀念、樹牢“一盤棋”思想,堅持典型引路、示范引領,用好“三個工作法”,加強與發改、稅務、人行等部門的協調配合,完善聯合會商機制,定期召開部門協調會議,研究解決政策執行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推動形成部門聯動、信息共享、協作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發揮政策疊加效應,形成穩經濟合力。要抓好政策落實情況督促檢查,及時幫助化解堵點難點問題;嚴密監測各類資金走向,堅決防止在途中占壓、截留挪用,堅決查處虛支冒領、貪污侵占等行為,確保政策執行不偏向、不變通、不走樣